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聘用人防工程管理人员是做好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区人防办1月23日下发的《关于聘用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把该项工作做细做实,为今后顺利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聘用人员要热爱人防工作,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进步,有吃苦耐劳精神,尽量考虑下岗再就业人员。为了统一上报标准,现将《朝阳区街道、地区办事处人防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表》(样表附后)下发给各聘人单位,希望认真组织填写,要求使用黑色或蓝色水写中性签字笔,字体工整,字迹清晰,内容真实。要求所聘用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于2006年2月28日前上报区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附件:朝阳区街道、地区办事处聘用人防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表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周玉龙,电话:65851195)
附件: 朝阳区街道、地区办事处 聘用人防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1 寸 彩 色 照 片 | 籍 贯 |
| 民族 |
| 年 龄 |
| 文 化 程 度 |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 间 |
| 婚 否 |
| 健康状况 |
| 联系方式 |
| 联 系地 址 |
| 工 作 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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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主题词:人防工程 管理人员 聘用 通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印发 | 共印45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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