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地区)办事处、乡政府: 今年4月28日是《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三周年纪念日,5月1日是《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增强街、乡党委、政府及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将在全市组织以宣传贯彻《国防教育法》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日活动。为配合好此次宣传活动,我区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04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00。 二、宣传形式 (一)各街、乡在辖区范围内重点组织一个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分发国防教育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品,广泛搞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由区人防办提供,宣传方式可灵活多样,不做统一要求。 (二)宣传时要打出“纪念《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三周年”、“纪念《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颁布施行两周年”、“认真贯彻人防条例,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全社会动员起来,依法建设人防和管理人防”等宣传标语的横幅。 (三)呼家楼、团结湖、八里庄办事处和区人防办在中心宣传点宣传,全区中心宣传点设在朝阳区东大桥街心花园内。 三、宣传活动要求 (一)各街、乡除设立宣传点外,同时要发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参与搞好宣传。 (二)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和区武装部有关领导将参加宣传点的视察工作,望各街、乡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三)各街、乡要将宣传的活动方案与地点于4月26日前报区人防办法规科。 (四)各街、乡到区人防办法规科领取宣传品。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传真:65014717) |